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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服务组织的特点有哪些?
(一)志愿性
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,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,为推动人类发展、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。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此类无偿、公益性服务的输出者,志愿性是其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首要特征。
(二)非利润分配性
志愿服务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,获取的利润必须用于组织使命所规定的工作,且不能向组织成员进行返还。如《东莞市爱心志愿者协会章程》中明确规定: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此外还规定,本协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这都是志愿服务组织非利润分配性的体现。
(三)自治性
不管是自上而下建立的有官办色彩的组织,还是民间自发形成的志愿服务组织,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治理机制,其基本决策、内部管理等都不受外部主体的控制。
(四)服务性
志愿服务组织的定义规定,志愿服务组织必须以组织或推广志愿服务为己任,这不仅是志愿者的基本职责,更是志愿服务组织实现使命、获得社会可的重要途径。
来源:志愿服务实务丛书《志愿服务概论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魏娜主编
编辑:田雨飞(长春理工大学)
审校:王一苇
审核:王仁锋